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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音乐文化学是以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即音乐文化,来确定的汉字文化学研究的一个分支。从远古到现代,音乐文化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或者一种文化形式,和其它人类文化形式一样,已经融入到人类的思维活动和认识活动中,也融入到汉字的成形以及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汉字音乐文化研究关注的就是汉字本身这个文化载体与音乐文化的联系,利用汉字的文化蕴含功能去探寻许多具有独特认识价值的音乐历史文化信息。本论文的研究是以体系为基准,即以音乐文化传承作为辐射线,把可以成体系的几个字放在一起,以字形分析为基础,结合文献资料作辅证,联系的发现,联系的确证,努力探求文字之本源,揭示音乐文化之历史内涵。在古代,有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的概说,而作战也自始自终离不开祀神,以确保战争的胜利。在这种结合宗教性、政治性的祭祀活动中,无不伴有音乐舞蹈。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中,巫术和艺术本是混融和交织在一起的。[东汉]郑玄《诗谱》中云“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因为原始巫术认为鬼神也同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所以祭鬼神时,务必供奉牺牲,还要以歌舞取悦。故说巫师通过实践,创造了哲学、天文、地理、文学,也创造了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实不为过。笔者通过对“舞”的字形分析,结合多种原始乐舞的文化内涵考证,并对照巫术文化的研究成果,首先得出巫文化这种中国最原始的文化,同样也是音乐文化的源头的结论。《周礼·春官·大司乐》云:“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可见记载认为瞽为乐神。《周礼·春官·叙官》注引郑司农云:“无目联谓之瞽,有目联而未见谓之蒙,有目无眸子谓之瞍。”意即瞽为盲人,盲人掌乐也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而后世说唱艺人又与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从巫到瞽再到说唱艺人是古代音乐文化传承的一条支线;《吕氏春秋·古乐》中有:“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是上古传说中较早出现的乐官,而且与后世戏剧史上的优伶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伶的字形分析,伶与巫又有同源之嫌,故从巫到伶伦再到后世戏剧中的优伶,也属于古代音乐文化传承的一条支线;《说文解字段注》云:“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也就是说倡、优、俳并没有多大区别,但从字形分析倡、俳优应该分别与歌、舞相关,只是后世用其统指歌舞戏剧演员故混淆。又歌舞源于巫文化,所以从巫到倡、俳优再到演员同样是古代音乐文化传承的又一条支线;“儒”为精通六艺之士,以六艺教人,而六艺之中尤以礼乐为重。孔子及其弟子因精通六艺而被以“儒”相称,进而形成儒家学派。从“儒”的字形以及“儒”之所事内容来分析探求“儒”的前身,发现“儒”与先秦乐官,甚至上古巫、万等礼乐文化掌教者也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所以从巫到儒也体现了古代音乐文化传承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