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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安徽省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安徽省是“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成员,国务院新近批复的国家级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又将安徽长江流域纳入国家战略规划。结合区位、人口、经济水平等特点,探讨安徽省地区间财政收入的差异状况,可以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客观依据。本文首先回顾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我国财政收入研究的主要历程,我们发现近年来探讨全国层面财政收入差异的文献大量涌现,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掩饰了各省市内部差异成因的多样性。为了弥补该缺陷,我们缩小了研究的范畴,选择中部地区的安徽省作为研究对象。经过比较,我们注意到人均指标相对于总量指标可以更好地克服人口、面积等因素的干扰。进而我们总结了强度相对指标与平均指标的差异,指出“人均财政收入”、“人均GDP”等属于强度相对指标。同时,对比基尼系数、变异系数、相对离均差等统计指标,泰尔指数具有良好的可加分解性,总体差异可分解为组间差异与组内差异之和,由此我们确定其作为测算区域间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工具。泰尔指数的大小主要受收入和人口两方面的制约。另外,本文的数据源是2006-2010年《安徽省统计年鉴》以及部分县市的《统计年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美中不足的是,上述资料均没有提供历年全省的转移支付数据。测算表明,2005-2009年安徽省人均财政收入的泰尔指数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而同期人均GDP的泰尔指数较小,但两者享有大致相似的变动轨迹。同时,鉴于人均财政收入与产业格局关系密切,而且安徽省第一产业的比重逐年减小,我们假设人均第一产业GDP对人均财政收入无显著作用,人均财政收入主要受人均第二、第三产业GDP的影响。通过建立2008年安徽省不同地区各产业人均GDP与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截面数据模型,我们的假设得到了验证。在此基础上,我们计算了2005年至2009年区域间各类人均财政收入的泰尔指数。结果显示,各项税收收入的区域间人均差异大多比较明显,其中区域间人均烟叶税的泰尔指数最高。进一步,我们对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与二、三产业联系紧密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地区差异作了比较。结果发现,组间差异的贡献率始终最大。分别来看,营业税、增值税组间差异的贡献率接近70%,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组间差异的贡献率也超过60%。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改善组间差距。同时,就前述四个税种的总体差异而言,各地级市组内差异的贡献率情况差别较大。决定某一地区贡献率大小的因素有二:(1)该地区内部的差异状况;(2)该地区收入占总体收入的比重。不难发现,合肥市的贡献率均远远领先于省内其他地区。联系“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客观机遇,第三部分我们首先概述了皖江城市带的空间布局和战略目标,并首创性地把安徽省划分为“覆盖地区”和“辐射地区”。进一步,从人均GDP、三次产业等角度出发,我们重点考察了“覆盖地区”的人均财政收入及其差异程度,对“覆盖地区”的财政水平及其差异状况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研究发现,2005-2009年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四个地区的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GDP指标明显领先于皖江城市带的其他地区和全省水平,且地区内部人均财政收入差异较大;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很低,而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较为发达。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期六安市下辖的金安区和舒城县无论人均财政收入还是人均GDP均显著落后,但人均财政收入的内部差异很小;三次产业中农业比重较大但工业化水平很低。基于此,我们将“覆盖地区”划分为三个梯队,并围绕“承接产业转移”这个主题,对皖江城市带所涵括的各个城市提出了具体的发展建议。最后,我们也对“辐射地区”作了类似的分析。与全省人均财政收入相比,仅有淮南、淮北、黄山等地情况略好。若是对比“覆盖地区”,则“辐射地区”仍显著落后。文章的最后部分,我们全面地概括了全文的主要内容,加深了我们对文章脉络的理解。进一步,鉴于第三章已就促进省内各地区协调发展给出了较为详细的政策建议,这里我们对此仅作一些补充,归纳出实现全省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所需注意的几个要点,包括坚持理论指导、抢抓机遇、因地制宜、政策倾斜、扶持中小民营企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