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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资源丰富,近年来也比较注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及财政投入差异等现实因素,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空间分布、人均占有分布等方面,都出现了不均等的情况。虽然陕西省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也已制定了有利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法律条例、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五级网络体系,并致力于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但均等化的程度究竟如何、阻碍均等化实现的关键环节何在以及未来相应策略的布局仍待进一步客观和科学的研究。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公共产品理论、福利经济学以及公平正义理论的基础上,首先梳理了近年来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概况,包括已推行的可促进均等化的相应措施,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与不足;随后,结合实践与相关理论,提出了影响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三类因素:经济发展、资源配置和服务职能;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指标体系,该体系由文化服务人才、文化财政投入、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服务产品构成;将泰尔指数和TOPSIS评价法结合,用于测度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并将测度结果按照全省整体、省内不同区域间、各区域内部地级市间以及空间格局四个方面进行讨论分析。经过对结果的讨论分析,可得到如下结论:第一,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整体均等化水平较低;第二,陕西省区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在不同方面有较大差异,且研究期内差异程度无明显改变;第三,陕西省不同区域内部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呈中低南高的总体局面,且不同维度的均等化水平均差异较大;第四,从空间格局上来看,陕西省2018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呈现“北强南弱”的分布格局。基于这样的量化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促进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对策建议,包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协调基础设施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