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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福费廷统一规则》(URF800)的问世,福费廷这一灵活性很强的贸易融资产品,越发具有规范性和普遍适用性。目前,不管是在信用证项下还是跟单托项下,都可做该项业务。福费廷作为买断性融资业务,它不但可以不占用出口商的信用额度,而且还可以转嫁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风险等风险,因此很受我国出口企业的欢迎。对于那些已经将产品重心转向具有买断性的银行,更加具有吸引力。一方面,对于出口商来说,进口商的延期付款使其短期内得不到资金的周转,影响企业的运营。这种情况下,能够给出口商提供百分之百的融资贴现的福费廷业务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迫于监管机构对于信贷规模的限制,以及利率市场化导致的存贷利差收益缩水的现状,转移产品重心比如福费廷业务就成为了不可逆转的趋势。目前,我国已有文献对福费廷业务的研究仅限于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下,但是如今的国际市场上已经由买方取代了卖方市场,那些具有优势的进口商不愿意到银行申请信用证,无奈之下出口商就只能接受跟单托收的方式,因此,国际贸易中单一形式的福费廷业务已不能满足进出口商的需求。面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商业银行受到监管机构信贷规模的限制,以及利率市场化导致存贷利差已不再是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的情况下,银行必须积极拓展服务产品来提高自己的收益。本文首先对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跟单托收下福费廷业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如初始阶段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承担期的市场风险以及交单贴现时的操作风险。其次,结合一个真实的案例,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分析X银行在福费廷业务的各个阶段是如何很好地做到风险防范,对其他商业银行做跟单托收下福费廷业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最后,对X银行如何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的措施给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