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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台湾大型企业投资大陆的四种主要途径模式,总结并分析了影响投资途径模式与途径区位的关键因子,实证分析归纳了台湾大型企业决策者对投资大陆途径模式与区位选择的决策思维,并详细说明其实务操作的具体方法;并就所选用之途径模式后续是否维持、企业是否采用管理统一模式、服务业与制造业途径模式差异、传统产业型企业与高科技型企业途径模式差异及集团型企业与单一型企业途径模式差异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另外也尝试建构一套最佳决策途径模式,以供企业在同时考虑不同决策因素(例如两岸政治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未来合并或拆分等)时加以选择。本研究结果可为企业决策者制定其投资大陆途径模式与区位提供参考,也可为两岸相关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时提供参考。
研究过程中,以45家资本额超过新台币三亿元以上的台湾大型企业为实地访谈对象,其中多数为上市柜公司,且横跨了不同行业,其中,电子制造行业22家,食品、流通、机电、厨具周边及纺织行业各有2家,机电、航空、造纸、电线电缆、橡胶、石化、制药、水泥、精密陶瓷、金属制品、半导体代理、瓷砖、货运及办公家具行业分别有1家。在研究初期阶段,通过访谈少数企业,建立初步模型,作为后续大规模调研及实证研究的依据。研究中采用半结构访谈研究法,对大型企业进行实地深度访谈以获取企业的重要投资资讯内容,在此基础上归纳实证分析其选取之各种途径模式与区位之策略思维及具体操作方法,并藉此导出及建构一套最佳决策途径模式。
本课题的实证研究,以前未有专家学者进行,因此,本文研究在两岸还是第一次,研究的成果可以作为后续相关学术研究者在资料上的参考。除此之外,本研究可能有以下贡献:
企业决策参考的贡献:本研究探究企业决策者的决策思维及其实务具体操作方法,并建构了一套在考虑面临不同决策因素(例如两岸政治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未来合并或处分等)时,企业投资大陆途径模式与区位选择的最佳决策模式,来供企业决策者参考。这将对企业投资决策者在兴利目标上得以提高效果与效率,并可避免因为采用了不当的途径模式与区位而导致的危机。
提供台湾与大陆相关政策制定的参考:本研究提供了在面临客观现实台湾与大陆特殊政治关系情势及相关规定的环境下,台湾大型企业的决策思维模式及其实务操作方法,本研究在7.2.1节中对台湾与大陆的现行政策提出了一些建议修订的看法,也建议大陆在未来制定诸如《产业控股法》、《台湾企业控股公司优惠办法》、《鼓励台资企业上市优惠办法》等法规,这样将可使台湾企业投资大陆时更加顺畅,并可以使大陆经济发展更为蓬勃。
模式的归纳与分析:本研究发现受访的台湾大型企业投资大陆的途径模式有四种,而不只是台湾相关机构规范企业投资大陆申报所采用的直接投资途径模式与中间一层途径模式。这四种模式分别是:(1)直接投资途径模式,(2)中间一层间接途径模式,(3)中间二层间接途径模式,(4)中间三层间接途径模式。
本文实证发现,受访台湾企业中采用中间二层间接途径模式者占一半以上,这是一个新的发现。这些模式的归纳与分析及具体做法,可供未来相关研究者的参考及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