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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主要目标,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在各个层面上开始发生不同程度的转轨变革,中国社会步入了一个新的转型发展时期。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对原有的政府管理职能和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改革诉求。在这一背景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因其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提上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满足公众文化需求、履行政府公共职责的一项基本服务职能,它的基本构成包括实施主体、实施客体、实施载体和监管机制四个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既具有公共服务的一般属性,同时又有着文化的意识形态特殊属性。因此,要准确理解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必须充分把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
对比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照国外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先进经验,来给国内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浙江省作为市场经济活跃、文化消费旺盛的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在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认为其根源在于政府转型滞后造成的管理职能的缺位、公共文化服务概念理解偏颇造成的实施行为的错位、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失当造成的政府角色的越位。
针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应加大政府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资金、人才、政策保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和服务手段的多样化,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大众化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