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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权入宪,人权概念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关注。能否正确理解人权含义,不仅关系到对人权领域争论焦点的认识,而且关系到人权保障制度的设置和完善。但对于人权的理解,各国和各民族的人们由于文化类型、历史传统、政治理念、法律意识、经济利益的不同,再加上人权的社会发展史充满了理想与现实、传统与变革、道德与法律、特权与平等、权力与知识等矛盾和冲突运动,形成对人权概念的不同认识和差异。于是,人权概念已经成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复杂、最具争论的重大课题之一。面对如此庞杂的人权世界,本文试图通过对人权概念的历史流变、马克思主义人权概念及人权概念的逻辑内涵三方面入手,使扑朔迷离的人权现象还原,使之清晰化。从西方人权概念的演进来看,人们对自身权利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人权概念是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的。从古希腊、古罗马的萌芽到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时期的鼎盛,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低落到二战后再次繁荣。人权的产生与经济、政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息息相关。人权虽然有普遍价值,但人权对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也有着不同的意义。从马克思主义对人权概念的理性剖析来看,人权概念是具体的,历史的,它就不能不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一定的经济要求的反映,并受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人就具有不同的人权状况及评价标准。人权的主体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个时代享有人权的都是居于统治地位的人,内容总是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表现出具体的时代内容;人的权利和人的存在形态及本质是相适应的,是人的类权利、作为社会成员的特殊权利和作为有个性的人的个体权利的统一;人权是实现人类解放的手段。从人权概念的逻辑分析来看,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其内涵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人权是一个普遍意义的道德权利。其次,法律肯定并保障了人权,同时又限制了它的范围和实现。最后,对于现代社会讲,人权是我们的目的,但却是理想的手段。综上所述,本文以现有历史条件、文化背景和人的主体性状况为坐标,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为指导,将人权概念作为一个发展的概念,从而确立了一个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历史性的现代人权概念,对推动现代人权界人权概念的统一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