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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的思想对当代世界法学的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发展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法学,这种影响所产生的后现代主义法学提出了一些与现代法学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法律的客观性已经消失殆尽,在各种主观性因素的影响下,法律已经仅仅沦落为一种现实统治的工具。哈贝马斯将交往理性这一哲学概念引入到法学领域,用话语理论对法律进行全新的阐释,这为现代法学的发展展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哈贝马斯的话语理论坚持了现代法治的理性原则,他将话语理论原则作为评判立法,司法,行政过程是否合理的准绳。在哈贝马斯看来,只有通过话语理论在法律理论和实践体系中的应用,才能彻底实现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统一,从而实现真正的民主。本文试图以哈贝马斯的话语理论在法律体系的应用为视角和切入点,通过阐释哈贝马斯话语理论的理论基础、内涵、应用以及对话语理论的反思来透视哈贝马斯的法律话语理论体系,从而为读者能更清晰的透视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找到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