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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6年林特纳创建“平滑模型”开始,股利政策的研究就揭开了历史的序幕。到1961年,随着“M&M股利无关论”的出现,西方的股利理论研究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但是由于股利无关论的假设条件过于严苛,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理论中所预示的完美资本市场。因此,后来的学者在逐步放开“M&M理论”的假设条件后,创立了税差理论,客户效应理论,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一系列更为贴近现实的理论模型。在最前沿的行为金融学股利理论中,西方学者们还引入了心理学,社会学等多种学科,从而对股利理论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解释。由于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因此目前国内研究主要是在国外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基础之上,对国内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验证和解释。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股市也经历了30年的历程,相继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融资融券的推出以及创业板的成立等重要的市场改革。到2012年,我国A股总市值已到达22.91万亿。自2011年证监会颁布分红新政开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问题就吸引到社会各界,包括学者,监管部门,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关注。特别是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在众多的研究中,金融类上市公司都因其行业的特殊性而被排除在研究对象的范围之外。然而,随着中国金融制度变革的不断深化,上市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数量还会逐步增加,加之这些金融类上市企业的股本都十分庞大,属于指标权重股,其股价的波动都会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将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金分红行为进行研究,不论是从完善股票市场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还是从促进我国A股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采用文献法,统计分析法,实证法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状况,影响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主要体系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本文通过国内国外的研究文献梳理,对股利政策理论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一个比较全面的描述。在此基础上,从股利无关论和股利相关论两个方面对理论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其中,主要包括M&M股利无关论,“一鸟在手”理论,客户效应理论,税差理论,股利信号传递假说等内容。第二部分,通过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现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得到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股利分配方式多样化,以现金股利为主。虽然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有纯派现,纯转增,派现+转增,送股+派现,送股+转增+派现,不分配六种形式,但其中还是以现金股利为最主要的分配方式。(2)现金股利分配持续稳定,连续性强。与我国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稳定性和连续性都比较好,特别是我国的上市银行,排除2010年上市的光大银行和农业银行,从上市日开始到2011年底,有11家上市银行每年分配现金股利,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极高。(3)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低。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支付率显示出极其不稳定的情况,各行业之间差距较大;现金股利支付绝对值最近几年都保持着一个较低的水平。第三部分,本文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中存在的现象,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进行了影响因素分析。从理论方面看,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其债务结构多元化,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交易的不透明性以及严格的行业监管等特点都会对现金股利分配行为构成影响。另外,政策法规也是影响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因素之一。从实证的结果来看,在所有的公司内部因素中,对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以及资产规模。①每股收益系数为正,表明金融类上市公司发放股利的基础是盈利,利润是现金股利分配的源泉,收益越多,能够进行分配的利润相对也就越多,自然现金股利也会增加。同时近年来中国的金融行业利润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为金融类上市公司发放高额的现金股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②资产负债率与每股股利呈负相关关系,但其影响不大,主要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通常会有大量的资金存量和较容易变现的资产,即使在支付现金股利后,资金的总体降幅并不会很大,因此偿债能力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影响相对较轻;③每股股利与金融类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对数存在正相关关系,表明金融类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发放现金股利的概率越大;④每股股利与净利润增长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金融类上市公司大多预期未来收益会更好,所以选择低现金股利政策,以增加留存收益进行再投资。第四部分,根据前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结果得出主要结论,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1)继续提高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实证的结果表明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与每股收益存在正相关关系,说明利润的增长才是现金股利政策的源头。因此要提高股利支付水平,就需要继续提升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2)适当提高现金股利支付水平高额的现金股利支付为我国中小投资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回报,从而降低中小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纠正股票市场的价值扭曲机制,进一步为我国股票市场创造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良好市场环境做出贡献。(3)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股利支付行为笔者主要给出三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议:强制将信息的披露更加细致和透明化;建立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交流渠道;利用现在大数据库的概念,建立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奖惩机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国内学者研究现金股利政策都是针对股票市场的所有上市公司进行的,最近几年,也有很多学者针对不同的行业做出了专门的研究,但是其大多是集中于房地产,资源类等行业,根本不涉及金融业。本文创新性地将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这样不仅有利于加深对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的了解,也为监管机构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行为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二是在针对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只采用单一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即有的仅仅只用理论分析法,有的只选择实证分析法。而本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相较于之前国内学者只从一方面开展研究而言,能够比较全面的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也能为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制定提供经验证据。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首先,近年来,行为金融学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并研究这一领域,他们开始引入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来阐述和解释股利分配政策所产生的疑惑和问题,从而将股利政策的研究带入了更加宽广的世界。而本文主要是在传统经济学框架下,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进行分析,未能将部分前沿理论引入研究是本文的不足之处。其次,由于笔者计量经济学研究水平的局限性,导致实证分析还存在深层次的考虑空间。从研究结果来看,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政策不仅仅会受到本文选取的8个指标影响,还会有政策因素、金融行业特殊性等其他因素的联合影响,从而给研究结论带来一定的遗憾。但是政策因素以及金融行业特殊性,是很难找到一个确切的指标对其进行量化,相信以后的研究者会在这一问题上有更深入的研究,从而更全面彻底地来阐述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