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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通常被称作人本主义哲学:基督宗教,则是一种典型的神本主义传统。这样两种文化传统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于其中,二者对“人”的看法,即“人论”,是造成这种分野的一个重要因素。总体上来说,在儒学系统中,人是思考的中心和尺度,所以,儒学的人论是在“人禽之辨”的基础上展开的,无论是对人性的思考、对天人关系的思考、还是对人的终极命运以及人通过修养所能达致最高境界的思考,都是围绕这个中心和尺度而进行。基督宗教的“人论”有着完全不同的基础,严格地说,它不是建基于人的自我意识的某种哲学理论,而是以上帝的启示为原则的某种宗教真理的宣告,至少对于信仰者而言就是如此。所以基督宗教思考的中心和尺度不是人而是神。以神的标准看人——神人之辨——是基督宗教“人论”展开的基础。简而言之,儒学“人论”是以人为本源,以人的自我认可为认识论准则而建立的“关于人”的理论系统;而基督宗教“人论”是以神为本源,以启示为认识论准则而建立起来的“关于人”的理论系统。本文将以思孟儒学为代表,试图对儒学和基督宗教的“人论”作一次细致的比较研究,并说明这一问题。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关于人性问题,儒学和基督宗教的回答及其差异。在这一部分中,又可以分为“人的起源”和“人性如何”两方面来写。在“人的起源”的问题上,儒学讲“天产生人”,讲究天命自然流行而生人,是一种纯“人学思考”;基督宗教提出“上帝造人”说,运用的是一种“神学思考”的方式。在人性问题上,思孟儒学提出人之优于禽兽,就在于人生来就有“善端”,也就是儒学讲究的“人性善”,这是儒家伦理之基;基督宗教认为,人的本性是无所谓善恶的,基督宗教的人性论应该是“人性本罪”,这是基督宗教“原罪”说的必然结果。 第二部分,关于天人关系或者神人关系问题,儒学和基督宗教的回答及其差异。天人关系(神人关系)如何,人在世界上的地位怎样,是“人论”的又一重要内容。天人合一观念是思盂儒学的主流意见,它既是一个本体论命题,也是一个价值论命题,包含人在社会伦理方面所当为的准则,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基督宗教中,上帝与人关系首先是创造者与被创造物之间的关系,上帝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