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水源是来自地表水,而我国大型化工企业多数布局在江河沿岸,这为城市供水安全留下了潜在的隐患。对于兰州这样一个重工业城市,一旦上游流域的化工厂或本市的化工厂发生泄漏事故,就有可能对兰州市以及兰州市下游流域造成严重的后果。为了防患未然,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对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而且需要供水企业不断加强自身的供水安全意识和污染防止手段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的应急救援能力。本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针对城市因水源污染而造成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甚至停水的事件,结合我市黄河取水口上游流域潜在的污染隐患,并切合供水集团现有的生产工艺结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检测、处理原水的情况对原有的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改进。为了提高原有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本文从兰州市水源现状、安全隐患种类、污染途径入手,一方面在加强日常水质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突发水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同时通过较完善的预警系统,使可能引发事故的事故隐患能被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另一方面通过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水质事故严重程度(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污染源类别(A类、B类)的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的不同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应急响应程序。从而不仅使事故隐患的处理及时、有效,而且在发生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的紧急情况下可以按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对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积极救援,将事故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有效地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使水质安全得到了保障,较全面地补充和完善了原有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