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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日益增长的立法现象引起了公众的浓厚兴趣,公民对立法的内容、周期、新法案的审议过程的关注程度有所提升,这种心态上的微妙变化影响着中国的立法,也使得中国立法现状中存在着的现实问题更为突显。立法关注领域与立法实践脱节、立法目的难以实现、立法数量过度激增等立法困境的存在,使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问题成为当代中国立法实践的核心内容。人们开始反思立法背后存在的理论问题,并寻求解决立法困境的途径。在立法活动的过程之中,是什么在驱动人们创建规则,这一过程是怎样运行的,人们为什么会形成立法偏好,这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人们在立法学领域的思考。 立法是人在法治社会中寻求主体地位的重要环节,公民对自身利益保护在制度层面上的需求是作为社会调控手段的法律形成的重要推动力,是公民与权力机关进行良性互动的基础。正是在这一背景中,立法意识作为一个本应独立存在、却被忽视的重要概念出现在法律研究者的视域之内。立法意识问题对于立法实践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对立法意识问题的深入分析有助于避免立法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减少权力在立法过程中的不正当干预与提高立法预测的准确性,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更为重要的是,立法意识作为构成法律文化的重要质料,在制度层面对立法产生着更为深远的影响,同时亦在形塑着整个立法活动的社会环境,是把握立法发展和进化的重要依据。但是,我们能够看到,在关注司法的时代中,对于立法意识的研究还存在很多缺陷和空白,甚至对于其相关概念的论述仍有许多不足。鉴于此,本文对立法意识的概念、形成过程和影响等几个立法意识涉及的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运用符号学工具,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立法意识问题展开分析。符号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其研究重点也集中于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理论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经过分析,索绪尔、皮尔士、格雷马斯的符号理论是完全能够运用于立法法理学研究之中的,并对该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符号学的抽象分析揭示了野蛮环境中人的本能需求向文明状态里人的制度需要过渡的发展过程,立法在这一过程中表现为一种具有自然属性的社会现象。能够发现立法意识所实施的是一种符号策略,人的权利意识、规则的形成与进化及立法产品的有效性均与符号策略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甚至决定着规范世界的未来和守法者行为的价值取向。 据此,在理论方面,本文通过对符号学工具的分析,尝试应用其于立法法理学领域,以期对相关研究产生积极影响;在立法实践中,本文通过利用符号学工具对立法意识问题等立法现象的分析,试图为提高公民立法参与的积极性和立法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提供参考,避免由于制度绑架所产生的“立法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