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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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的网民规模和普及程度迅速增长,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互动平台的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将犯罪的目光转移到网络空间上,他们开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违法犯罪的活动。当下,网络犯罪手段不断变换翻新,犯罪分子借助着新型的信息通讯技术,以更方便、更快捷、更隐秘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使网络犯罪的法益侵害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危害性急剧增大。基于信息时代网络犯罪的严峻性,我国立法者希望从立法上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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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各国的网民规模和普及程度迅速增长,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网络互动平台的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将犯罪的目光转移到网络空间上,他们开始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相关违法犯罪的活动。当下,网络犯罪手段不断变换翻新,犯罪分子借助着新型的信息通讯技术,以更方便、更快捷、更隐秘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使网络犯罪的法益侵害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危害性急剧增大。基于信息时代网络犯罪的严峻性,我国立法者希望从立法上遏制网络犯罪的扩张,于是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通过法益保护前置的立法措施来预防和惩治日益严重的网络犯罪。本文选题立足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相结合的角度,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研究对象,选取该罪的若干主要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介绍网络发展带来的便利与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简要综述了国内外有关该罪名的立法及理论研究现状,简述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陈述本文的创新点。第一章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概述。根据《刑法》规定,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概念、特征进行解读,界定概念与特征;以真实司法数据为素材,统计分析了本罪的犯罪现状与特点;从立法的角度上,探讨了此罪单独设立的正当性,即剖析该罪立法理论依据,讨论预备行为的可罚性、预备行为实行化理论的合理性。第二章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从刑法规范的角度上,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逐一进行解读,并结合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着重研究分析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几个主要内容的体现,在分析的过程中,针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专门司法解释展开了个人的思考及建议。第三章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司法适用。立足于司法实务的角度,针对此罪在司法适用过程遇到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个人见解。主要包括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罪数认定,本罪与相似罪名的区分问题,本罪的共犯认定问题,本罪在刑法层面上的适用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法际协调问题。最后是结论部分。概括总结了全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提出了个人研究的一些学术见解。总之,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开展各罪研究是现实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研究的需要,有助于理解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立法理论依据,强化司法工作人员对本罪内在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识与理解,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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