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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面临严峻的养老和贫困问题。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逐步退出劳动,意味着老年人收入的减少或丧失,致使老年人更容易受到贫困风险的威胁。因此,老年收入保障问题越来越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建立起完善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是必然选择,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象中国这样需要建立起如此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没有那个国家能够为中国提供一种完整的范式。因此,中国的老年收入保障只能在自己国情的基础上进行试验性探索。本研究以“底线公平”为视角,探索如何确立老年收入保障,也就是说如何在理论层面上探索如何树立“公平”理念,树立什么样的“公平”理念,这是老年收入保障的基础和出发点。在制度层面上探索如何整合现有制度资源,实现制度效能最大化,探索建立全民基础性养老保障,在政策层面上探索如何消除制度“碎片化”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将非正规化老年收入保障覆盖的老年人纳入统一的保障体系,真正做到全民在再分配领域实现经济收入的“底线公平”。报告共分为七个部分,一个导论,六章。
导论,该部分着重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形势做一定的描述和分析,对老年收入保障研究背景、问题的提出,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报告的研究设计等问题进行阐述。
第一章,重点阐述“底线公平”理论的基本涵义、原则、作用,与社会保障的关系,以及底线公平在社会保障中的运用。本章认为,中国己建立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是,在理念上仍存在着对一些问题的错误认识,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重点阐述老年收入保障制度。通过对因理念上存在错误认识,导致制度设计出现偏差、公平性缺失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当前制度整体效力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1、制度设计偏差导致“制度排斥”;2、特殊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原因导致“社会排斥”:3、制度保障水平较低,客观上形成的“分配不公平”现象。采取对比分析的方法,对国外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经验进行了概括性介绍。
第三章,重点分析老年收入保障风险、需要以及政府责任问题。老年人收入保障就是要防止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所带来的收入降低风险,收入风险的存在引起了对保障制度的需要,但是因老年人个体主观需要差异性的存在,对老年收入的需要出现不同的需求标准,就需要通过政府手段对老年人共同需要进行判断和评估,划定合理的需要范围进行保障,将政府的责任充分体现出来。
第四章,重点讨论老年收入保障的待遇水平问题。老年收入保障的待遇水平是衡量老年人经济收入的重要指标,为了了解和掌握老年人收入保障比较真实的待遇水平,本报告选取衡量退休人员养老金水甲的重要指标——养老金替代率,通过对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的分析,来反映养老保障水平的高低。同时,通过实证调查结果,分析老年人在现有老年收入保障制度体系下的基本状况。
第五章,主要讨论老年收入保障基金需求以及财政支出问题。在对现有研究方法、测算指标进行基本梳理的基础上,以养老金为对象,对老年收入保障基金需求问题展开实证分析;以公共财政为对象,对政府公共财政对于社会保障支出整体状况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分析,掌握现有养老保障制度运行对基金的需求状况,得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建议。
第六章,重点讨论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创新问题。研究认为,实现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的创新,就是应该在底线公平的基础上,将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老年人,这在理念上必须明确。在制度设计上,探索建立全民基础性养老保障方案,将收入替代和济贫两大目标融合在一起,在制度体系上将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最大效用的结合。在政策安排上,按照国家2020年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要求,设立中央公积金帐户、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本报告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突破:一是在研究方法上,以“底线公平”为视角,以“老年收入保障”问题为切入点,将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统一到老年收入保障概念里,沿着理念——制度——政策的思路,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分析和论述问题;二是在研究思路上,通过客观地评价现有制度,找出老年收入保障制度问题与不足,认为中国老年收入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注定不可能完全推倒重来,而只能在已有制度基础上,通过纠正理念偏差、弥补制度缺失、完善政策体系等于段,逐步深化改革,逐步实现制度的定型、成熟与可持续发展;三是在研究内容上,通过整合现有制度资源,探索兼顾收入替代和济贫两大目标的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力图形成一个由政府公共财政支付的,起“兜底”作用的,以最低养老金标准为上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限,呈带状区间的经济收入保障防线,保障所有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全民基础性养老保障方案。使不同层次和生活水平的老年人都能够在制度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过上幸福而安逸的晚年,在“底线公平”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会公平。
由于老年收入保障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更由于本人的能力所限,文中还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如对国际国内老年收入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总结不够全面,对深化老年收入保障制度改革的某些具体政策措施分析不够深入、对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缺乏论证等,这些问题将在本人以后的工作中重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