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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构式是现代汉语口语中大量使用的表动作或事物的性质达到很高程度的表达形式。因为“死”字本身所具有的“生命结束”的含义,那么经过虚化后作为程度补语仍然带有这种令人忌讳的意义,并带有极度夸张的意味,所以此构式不适合出现在规章制度、新闻报导等注重客观性的文体中。外国学生由于对“死”的本义和虚化义掌握的误差,在正确理解和使用上也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对“-死”构式进行考察,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个平面,以及该构式的对外汉语教学策略进行了研究。在句法方面,“-死”构式具有半自足的句法义;可以变化成“S+V死+O”构式;“-死”构式无否定形式、比较形式和疑问形式。在语义方面,“死”字在虚化过程中其语境的改变和隐喻的认知机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使之获得了极性程度的意义和较强的主观性。在语义指向的问题上,“死”不带宾语时,主语是第三人称指人名词或代词,而且述语中心语是表生理感受的形容词时,“-死”构式的句子会产生歧义;“S+V死+O”构式产生歧义的条件是:1.主语是第一、二、三人称表人名词或代词,宾语由第三人称表人名词或代词充当;2.述语是二价的行为动词。在语用方面,“-死”构式体现了述语的贬义或说话人态度的夸张,以达到更好的修辞效果。“S+V死+O”构式可与把字句和被字句进行互换,但不同的述语中心词决定了它能变换成把字句和被字句,或是只能变换成把字句,还是只能变换成被字句;“S+V死+O”构式进行主宾互易时,第一二人称分别充当主语和宾语时,主宾可以互换位置,而基本句义可以保持不变;第一三人称分别充当主语和宾语时,会出现歧义;第二三人称充当主语和宾语时,第二人称在这类结构的正向句中只能做客事或源事,而第三人称的语义角色则比较自由。本文从句法、语义和语用三方面提出了“-死”构式的对外汉语教学策略,并尝试运用“构式-语块”理论设计对外汉语各个课型的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