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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资产证券化狂潮的降临,以及各类金融衍生产品的推陈出新,非银行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因其固有优势,代替传统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日益成为世界各国金融发展的趋势。距离那场发端于美国,进而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已经六载有余,然而人们依然在狂热地刨根问底:究竟是什么力量掀起了那场腥风血雨,令我们(尤其是美国)至今仍无法走出阴霾?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认为,从未受过或少受监管的影子银行系统,而非备受监管的传统银行,是这场危机的核心。自2007年麦卡利在美联储经济会议首次提出之后,“影子银行”与“影子银行体系”之类的术语开始在全球风靡,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纷纷探讨与研究影子银行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监管。后危机时代,关于影子银行的法律监管成为各国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2010年G20首尔高峰论坛上,G20领导人亦警示金融潜在的监管缺口会出现在影子银行系统内。迅速地,影子银行被推上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日程。在影子银行发展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本文首先对影子银行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定,明确影子银行概念。在此,创造性地对影子银行的外延,即影子银行的表现形式进行分类,打破了以往列举式介绍的缺陷,更加完整和清晰。然后,深入分析影子银行的法律特征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双重效应。此前,并没有学者从正反两面去深入分析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的作用,他们普遍都只关注影子银行所带来的负面风险,而未认识到其对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继而,对中国影子银行的法律监管现状及存在缺陷进行一个客观而全面的总结,发现问题。之后,以全球视角,重点挖掘几个先进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影子银行法律监管经验。最后,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金融环境特点,寻找中国影子银行法律监管的思路与对策,解决问题。正视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的积极作用,并认清其负面效应,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路径,任重而道远。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日益放开,以及影子银行在中国的形式多样、变幻莫测,当前迫切任务是分析中国影子银行的现状,并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对中国影子银行的法律监管,实现影子银行监管与传统银行监管双轨并行、良性互动,共筑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固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