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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建立一种科学、可推广的、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项目经费补助标准提供参考。方法:本研究方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建立研究和实证研究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从全国东中西部抽取4省(区)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浙江、湖北、陕西、内蒙,每个省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家乡镇卫生院),通过多轮专家研讨会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以标准门诊服务(标准服务当量)作为参考,确定东中西部城乡不同地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单位人时数和当量值,从而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第二部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实证研究。分别在北京西城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国东中西16省(区)300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制定调查表,收集2013年样本机构成本测算相关数据,并对西城区和全国16省(区)项目成本进行测算。同时采用“标准成本法”进行对比分析,分析16省(区)及东中西城乡不同地区两种方法项目成本测算结果的一致性,以评价本测算方法的可信度。稳定性评价方面。通过抽取不同数量的样本机构组成样本组,分别计算各样本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的变异系数;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组成2个独立样本,测算2独立样本不同省(区)的项目成本,分析测算结果一致性。结果:本研究共梳理出基本医疗服务、护理服务、药剂服务、辅助检查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五大类76项主要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基本医疗服务项目23项,护理服务项目9项,药剂服务5项,辅助检查项目15项,公共卫生服务24项。现场调查发现,1个标准服务当量的人时数平均为15.0分钟。以不同地区标准服务当量为基准,分别确定了东中西部城乡不同地区76项服务的单位人时数和当量值。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方法实证结果显示,2013年北京市西城区1个标准服务当量成本为18.7元,每人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是88.0元(标准成本法测算每人口项目成本为102.3元)。2013年16个样本省(区)平均1个标准服务当量的成本为13.5元,每人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为63.6元(标准成本法测算结果为77.1元)。采用本测算方法和“标准成本法”分别测算16个省(区)每人口项目成本,测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相关系数为0.71,东中西城乡不同地区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一致性检验,相关系数为0.70,表明本测算方法可信度较高;随着每组样本数增加,各组变异系数从12.5%逐步递减到5.4%;各省2批样本1个标准当量成本值及项目成本测算值的一致性检验,相关系数分别为0.83和0.84,表明本测算方法稳定性较好。结论:1、本测算方法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整体进行成本测算,按照受益原则,选择服务当量作为分摊标准,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整体进行分摊,实现了成本测算方法的简化。2、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本测算方法具有较好的可信度和稳定性;测算结果证实,目前我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低于实际成本,其主要原因是项目补助经费对人力和公用经费体现不足,地方政府对项目任务要求层层加码而未增加额外的经费和人员投入。3、本测算方法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使用过程简便、用途较广泛,基层的可推广性较好,可用于国家基本项目的成本、新增项目成本、服务包成本、成本控制、绩效考核、购买服务的标准等方面。应用时要注意样本量尽量大、选择服务规范的样本机构,特别注重成本测算相关数据质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