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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金融创新时代的到来,衍生金融工具应运而生。衍生金融工具一方面能有效地用于规避风险和获得投机收益,另一方面,衍生金融工具也是一个巨大的风险源,有关它的金额和风险情况等信息对投资者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衍生金融工具一直作为表外业务处理,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工具是未来交易的合约,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定义,难以按照传统会计理论进行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2001年新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称为IASB)是最早研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两个著名会计组织,其研究成果在世界上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该文试图对FASB及IASC的观点进行比较,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一直到相关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信息披露,并给出一定的评价。作这些比较的目的是为了剖析对会计难点的认识,以利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FASB和IASC具有突破性的成果是SFAS133和IAS39(以及后续的修正案),这两个准则从理论上解决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确认问题,并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hybrid),提高了报表内容的相关性和完整性。但这两个准则仍被会计环境所限制,相关的研究仍在继续进行之中。
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研究仍处于初始阶段,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还没有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的运用和健康发展,制定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已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该文在对国内衍生金融工具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研究比较所给予的启示,联系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制定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设想。
该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绪论。该部分借鉴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调查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应用的实际状况,并结合相关研究背景,指出了研究的意义所在,进而引出该文的研究思路、框架及创新。
第二章:国际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比较。该部分通过对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制定、内容以及审计准则方面的比较,进一步深入研究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第三章: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规定及实务操作现状。该部分结合国内最新的理论研究与实际调查,较详细地说明了我国会计理论规定及实务操作现状。
第四章: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若干设想。该部分通过分析国际研究对制定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启示,对完善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构想。
该文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准则,披露准则应强调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基础进行表外披露,这样既可以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又可以为以后衍生工具表内确认和计量打下基础。该文对现有的相关规定[包括《金融机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对我国制定相关会计准则的程序、思路、方法提出了自己的构想。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问题非常复杂,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制定一定是个不断创新、不断改进,又不断有争议、不断实践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