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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郊区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问题一直是我国的研究热点,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背景下,农村的城市化改革并不仅仅是农民身份的简单改变或是居住地的简单改变,更包含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管理体制等的现代化和生活品质的提升等一系列问题。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在于厘清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从而提高资产运行效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改革模式,在当前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硬性规定,加之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和规则可循,根据部分地区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实际情况,大致分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三种模式。而股份制改革模式,因为改革后的经济主体成为独立法人,因而得以参与经济市场中的各种活动,企业取得了独立的产权,做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种种特征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可以解决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善,财务运作不灵活等问题。改革后的主体通过公司章程调控全体股东的利益的分配,以避免利益分配的不公正或绝对平均,解决利益分配机制问题,企业可以对产权交易市场的企业可以重组、兼并或收购,将有利于企业吸纳社会资金,扩大融资规模。因而这种模式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集体资产改革模式。不仅使得原集体组织的管理更加规范,也令集体资产得以保值增值,从而切实提高了原集体成员的生活质量,催化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化过程,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本论文通过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实例研究等方法,运用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对城郊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为何最终选择了股份制改革的模式进行了介绍、评论和研究,并得到了本文最终的研究结论。本文以历下区的改革经验为例,基于对现有的城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现状及问题的分析,阐释了为何股份制改革将成为城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最优解,同时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制作对比,详细研究其经验做法,细致分析了改制特点、改制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股份制改革是城郊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最终选择。同时,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度提出解决现存问题的对策,从而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