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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简而言之,就是利用市场机制,建立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这种交易机制发源于美国,实践表明,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特点的新型环境经济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起到了节省治理费用、保护环境质量的作用。90年代末,这种交易机制被引入我国,但一直处于“试点”、“示范”阶段,要真正实施,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针对国内目前排污权交易试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依据自然科学客观规律,参考中国金融管制的成功经验,初步提出了一套基于中国金融管制模式的中国排污权交易模式,并对提出的交易模式进行了模拟推演,表明新模式还是可以顺利往下执行的。这套交易模式的核心思路是:把企业排污作为一种对环境容量的消费,是一种特殊的消费;环境容量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它的生产者是大自然,它的所有者是生活于此的公众,而由政府代为管理。消费通过一种特殊的“排污币”在政府设立的“排污交易银行”里面进行排污权交易,而获得“排污币”的唯一方法是参与政府统一安排的与改善生态环境、环境补偿等有关的项目。政府可以采用类似金融管制的手段,来精确地进行排污权交易市场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