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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信从过去仅仅用于满足大众基本通信联络需求,逐渐演变成为人们生活中进行信息交流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电信业与各国的经济发展、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也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
电信业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的特殊地位使电信监管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中国对加入WTO承诺的兑现和电信市场新格局的出现,我国电信监管的基本模式和核心价值观念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更无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电信用户的利益电信监管部门需要,电信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精确定位其监管目标、监管内容和监管手段,并在出台重大监管政策前更加主动地寻求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验证,而电信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将为电信监管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撑。
本文建立在作者实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并通过大量资料、数据,并结合实际案例,围绕电信监管体制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文章叙述了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发展情况,阐明了当前电信业发展的现状;特别以河南省电信业的发展历程和电信业监管机构的改革过程为例,揭示了我国现行电信监管体制存在法律缺位、自身定位不明确、监管手段缺乏、监管机构建设滞后等问题。运用比较分析方法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比部分发达国家电信监管体制的特点,从国外先进电信监管体制中寻找有益的启示;运用新公共管理学中的政府监管理论,吸收公共物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的精髓,对电信监管机构的职能和机构建设进行了探讨。最后,本文对我国建立新型的电信监管体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