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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型的网上购物方式,在经历了2010到2011年疯狂的扩张式发展之后,终于在2012年进入了相对较缓的发展时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指出,网络团购市场正在经历着一场“大洗牌”,一些中小团购网站由于竞争压力和融资困难等原因不断地倒闭或退出,这促使了团购网站实力的整合和团购市场结构的优化。目前仅排名前十的团购网站就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网络团购的发展势不可挡,然网络团购纠纷却频频发生。而且网络团购纠纷占消费者全部投诉的比例居高不下,团购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害已然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基于此,本文以网络团购经营商这一网络团购法律关系中最核心的主体为着眼点展开讨论,通过对网络团购各主体间法律关系的分析,进一步解析出网络团购经营商在整个网络团购过程中所处的法律地位,从而明晰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导论、网络团购模式与法律关系分析、网络团购经营商的法律地位以及网络团购经营商的法律责任。其中,在网络团购的模式探析部分,笔者对网络团购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划分,并最终将直接团购模式和间接团购模式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点。同时,由于间接团购模式是目前大多数团购网站采取的运作方式,因此笔者进一步地将其作为本文研究的核心。紧接着,在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分析部分,笔者着重对间接团购模式下的网络团购经营商与商品(服务)提供商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目前学界颇具争议的委托代理关系说、行纪关系说以及居间关系说三种观点的介绍,进一步捋清了网络团购中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最后文章认为,网络团购经营商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介入到网络团购当中的。基于此,在文章最后一部分,结合法学理论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地对网络团购经营商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分析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