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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代理人,既是制度体系的安排者,也是推动改革的行动者。当前我国政府改革在进入攻坚阶段,改革的焦点问题是简政放权,重点工作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仅能为当下简政放权改革提供制度性支持,还可以为合理放权、有效放权提供规范性保障。从改革现实看,中央显然已把简政放权工作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结合在了一起,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推进。本文在对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渊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简政放权和控权限权的时代背景,指出我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目的,就在于跳出放权与收权的历史怪圈,摆脱权力膨胀和权力滥用的长期困境。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政府在权力配置和权力制约领域的一项新的制度性探索,有助于构建简洁高效的政府职权体系,规范政府权力的日常运行。在此背景下,本文对权力清单制度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本文认为,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政府在梳理和清理现行权力的基础上,以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和行使主体等作为科目,明确列举出每项权力的范围和界限,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的整个过程。权力清单制度具有广泛性、合法性和改革性三个特征,同时包含厘清权力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两方面的功能。通过对相关新闻和学术文献的查阅,本文归纳总结出了我国权力清单制度由地方摸索到中央肯定再到全国推广的探索过程。将我国权力清单制度推行的基本进程,抽象为萌芽探索和统一推广两个阶段,具体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展开论述。通过对已公布的地方权力清单的对比分析,笔者发现我国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的流程都基本一致。大体都是在依法梳理政府现行权力的前提下,对行政职权按照保留、下放、调整等方式逐项清理,最后将政府职权的实施主体、依据、类编等基本信息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本文还选取江苏省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情况作为研究案例,着重对其权力清单的具体编制情况及内容构做出相对详尽的描述。通过分析发现,江苏省权力清单制度完全涵盖了省、市、县三个层级,在全省范围内各级权力清单的编制都使用了统一的标准,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目前我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权力清单作为一项初创制度,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规范性和有效性两个角度,对我国权力清单制度现存问题进行了检视。权力清单的制度设计的规范性不足,体现为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律效力缺失和配套制度尚未到位。权力清单制度推行的有效性欠缺,体现在权力清单制度放权和控权效果不明显,市场和社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还需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还从法制、责任和政府职能转变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权力清单制度的优化方向。首先是要推动权力清单制度的法制化,在将权力清单制度提上立法日程的前提下,继续强化权力清单制度的制约效力。其次是实现政府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具体需要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机制,同时建立与权力清单制度配套的责任清单制度。最后还要把权力清单制度与政府职能改革相结合,通过进一步理顺政府职权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来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合作治理新格局。当然,我国权力清单制度还处于探索推行阶段,其承载的改革目标无法一蹴而就。我们对权力清单制度认识及实践也存在诸多不足,还需要我们在理性基础上完善清单制度从构建。总之,只有政府转变传统管理思维,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发挥权力清单制度的价值意义,从而实现“权力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良好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