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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话语权是社会语言学关注的一个的范畴,同时也延伸到了应用语言学、心理学、文学等多个领域。从广义上来说,女性话语权是指女性表达自身意愿和实现自我认同的的权力。这里的“权利”相当于英文的right。比如,参与社会活动、获得社会认可的权利。从狭义上来说,话语权指会话过程中的话轮交替的平台,是交谈双方共享的但非同时拥有的基础,相当于英文的the floor。狭义的话语权源于话语分析研究。在社会语言学中,话语权是进行语言性别差异研究的一个重要参数。在本文中所要讨论的话语权正是后者,the floor。针对女性话语权的研究由来已久,如同词汇、句法等语言要素一样,话语权也可反映人们在使用语言时的性别差异。总有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放弃话语权,以期谈话可以顺利进行,而也会有一些人更善于维护自己的话语权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面对别人插话,人们会有不同的表现,要么控制,要么放弃话语权。社会语言学和话语分析方面的学者都关注到了男性和女性对话语权控制的不同态度。尤其对于社会语言学家,话语权是研究女性语言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通常为研究语言性别差异而采用的主控方式(dominance approach)就涉及到话语权。
为研究语言性别差异而开创的“差异一主控模式”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主控方式探索女性语言特征。语言学家们发现在交谈中,尤其当对方是男性时,女性常处于劣势的地位,更容易丧失主动发言的机会。也可以说,女性在需要保障或取得话语权时表现得更为拘束,甚至不能自由表达心中所想。因此她们的会话行为常常遵循会话的“最简结构”,在交谈中保持优于男性的礼貌和适宜的方式。语言学家们相信女性在话语权上的从属地位也是女性语言的一个突出特征。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已有的结论都基于对自然语言的研究,语言学家录制语音档案,然后进行数据分析。似乎因此这些数据才值得信赖。不过,语言的表现形式原本就多种多样。尽管有人会质疑文学语言的真实性,它仍然是对语言的实际运用。如果可以对文学语言进行研究,应当也会发现存在于语言应用上的性别差异。为了证实这一猜想,本文作者从近代小说中随机抽取了28篇分别由男性和女性作家创作的短篇小说进行了数据分析。这一尝试立足于对小说人物进行的话轮交替过程中产生的插话现象的分析,主要关注点为不同性别对话语权的控制力度。分析的结果是产生了两个不同的命题。一方面小说人物无论作者是何性别,都在话轮交替中表现的较为平等,男性和女性人物都有类似的维护话语权的行为。另一方面,这些短篇小说的作者们在表现不同性别对话语权的控制力度时,却具有极大差异。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无疑是因为作者本身有特定的性别认同。这两个看似矛盾的命题实际上共同揭示了文学语言中依然存在性别差异。
人们常说,文学是真实生活的一面镜子。如此看来,文学语言也定会承载真实社会生活的内涵。通过本文对文学语言的研究,读者很容易在性别差异的表象下找寻到福柯所界定的“权力”所在。正如福柯所言,权力没有主体性,却无处不在,作用于无数的客体,这其中也包括交谈中的不同性别。权力,而非具体的权力形式,导致了控制话语权的性别差异。正确理解权力及其运作规律对分析女性使用语言的特征,消除误解和偏见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