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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因此成为城市环境管理的根本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城市环境资源的消耗控制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生态预算是由ICLEI(地方环境举措国际理事会)开发出来的一种对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计划和控制以保持城市区域内生态收支平衡的手段,其实施程序经过欧洲地方城市的三次试用逐步走向规范。我国城市环境污染、资源耗竭日益严重,城市环境管理系统还有许多不足。如何把生态预算程序纳入当地的环境管理系统中提升城市的可持续性程度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文章首先为中国城市“为什么”和“如何”实施生态预算寻找理论支持,探讨了生态预算的发生机理,构建了由生态预算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信息披露等环节组成的生态预算会计理论框架,根据戴明循环原理,概括出生态预算也是一个具有计划-执行-检查-评估功能的循环管理机制。 文章对生态预算程序的内涵、设置原则、设置方法和步骤做了详细的阐释,并对欧洲城市的实施思路及经验进行了总结,以为中国城市实施生态预算提供实践经验。 文章从中国城市环境管理职能发挥不足和环境管理信息需求的实际出发,提出我国城市实施生态预算的必要性。通过考察我国城市环境预测、环境监测、环境审计的内容和手段,论证了我国城市实施生态预算的可行性。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设计了我国城市实施生态预算的方案安排:把生态预算作为环境规划的阶段性子计划,针对城市自身的环境问题,根据现有的环境预测的内容和环境监测的因子、手段、精确度等技术水平,来界定生态预算科目的指标,并且参照环境规划中的措施根据年度平衡公式设定年度目标,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以政府审计为指导,社会审计和环保人员共同合作的新型审计模式,以增强生态预算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文章按照中国城市实施生态预算的技术方案,针对大连市“十一五”环境规划中的部分具体环境举措,模拟设计了大连市2006年度生态预算草案。 生态预算无论在环境会计领域,还是环境管理领域都是一个较新的概念,本文只是做了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为后续研究提供一个开端。关于如何提高生态预算效率、深入规范生态预算程序是有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