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增值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06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达37636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收入加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入,已占一半左右。众所周知,我国1994年推进税制改革时,采用了生产型增值税,这对于抑制投资过热,增加税收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内经济形式的不断发展,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日益显露,最主要的是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导致对固定资产等生产投入品的重复征税问题较为突出,企业税负偏重,特别是抑制了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核心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 推进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改革,已成为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从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对东北地区八大行业率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改革,这对于促进东北地区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07年7月1日起,国家又在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八大行业中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改革,这是对东北经验的再试验。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肩负着支持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与探索完善增值税制之路的双重任务。试点的终极目标是构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国内外增值税的实践表明,只有实现彻底抵扣的消费型增值税,才能使增值税的内在运行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消除重复征税,并有效避免管理上的漏洞,真正体现增值税的公平、中性,保护所有纳税人的应有权益。 本文利用东北地区改革试点四年来积累的大量有效数据,运用对比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改革对东北地区税收收入、投资和国民经济的影响。本文认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改革对东北地区税收收入的影响不大,大致会减收3%左右,但对地方级收入的减收影响远远大于对中央级收入的影响。改革对投资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有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于转型改革对中部六省增值税收入的减收影响,本文建立了线性回归模型对减收数额进行了估算。最后为下一步全国全面推广转型改革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认为仍应按照分步走的路径,尽快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除导论外,本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增值税类型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增值税概念、性质、特点和类型的论述为本文展开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对世界各国增值税类型选择的比较,为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第二部分:东北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成效的实证分析。通过大量祥实的数据分析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改革对东北地区税收收入、投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对试点改革的成效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中部六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影响。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对减收影响进行了估算,并得出了转型改革对中部六省税收收入的影响很小的结论,大概减收4%左右。 第四部分:对我国全面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建议。通过对我国全面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时机选择及步骤安排的研究,提出了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全面推广应当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且仍应按照分步走的路径。同时对改革政策以及配套措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