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纠纷的法律应对机制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effersonvo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群体纠纷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地位或具有同样利益的群体,因为某种共同的权益诉求而与另一群体或者个人发生的对抗状态。它包含群体纠纷所涉主体人数较多、所涉利益诉求相同、所涉主体的行为趋同、内容复杂、冲突强烈、影响广泛的特征。它本质上是群体的维权行为。但是相比一般法律纠纷来说,群体纠纷因所包含内容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涉及的利益广泛多样,使得这一维权行为兼具了正当性与不正当性、合法性与非法性的双重属性。同时,因主体人数众多、所造成的影响广泛,群体纠纷往往也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存在着由利益矛盾冲突向政治矛盾冲突转化的可能。群体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多种,利益分化及不同利益方差距的扩大是群体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利益表达机制的缺陷是群体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博弈心态及利益博弈的失衡是群体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据此,群体纠纷法律应对机制的构建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构建群体纠纷的防范机制。针对群体纠纷产生的原因,防范机制的构建包括建立相对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监督体系、完善和畅通利益表达机制以及增强弱势群体的利益博弈力量。第二,构建群体纠纷的预警机制。长期以来,群体纠纷预警机制的缺乏使得不能较早地发现群体纠纷产生的可能,进而使得我们面对群体纠纷往往处于被动地位。预警机制的构建包括三个部分:建立覆盖面广泛、反应灵敏迅速、多元立体的群体纠纷预警网络,建立具有决策义务和调度权利的群体纠纷预警中心,建立与群体纠纷预警机制相配套的法律规范。第三,构建群体纠纷的化解机制,即诉讼机制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我国目前的群体诉讼机制由共同诉讼和代表人诉讼组成。这一群体诉讼制度由于制度的缺陷,使得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要打破现有群体诉讼中对参与人数“十人”的僵化界定,扩大我国群体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将群体诉讼制度的各环节细化,简化群体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树立司法权威。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较于诉讼解决机制来说,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沟通性、效益性、无门槛性的特点,使其在纠纷解决中运用得越来越多。其形式主要包括协商与和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行政救济几种。这几种机制在解决群体纠纷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要完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包括正确认识群体纠纷、拓宽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形式,将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制度化、程序化。
其他文献
摘 要:以数学新课程标准和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提出了“让生活数学走进小学数学新课堂”的探究途径:活化教材,走进“生活”;捕捉资源,引出“生活”;创设情境,活用“生活”;合作探究,制造“生活”。整个开放过程以学生的发展为本,遵循学生学数学的规律,从课堂教学这一层面阐述如何使课堂教学开放。旨在引导学生在课堂上通过学数学与生活的联系,感受数学学习的内在价值,寻找到数学学习的生活化,从而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单一的行政规制无法解决我国日益严峻的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之当下,能否重回到私法的立场,让私
任何科学、系统的法学研究都必须关注法的价值等相关问题,法的价值追求的存在推动了法的产生和发展。法的价值表现为平等、自由、秩序、正义、效率等多个方面,其中,正义是法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亚欧大陆腹地,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新疆民族成份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民族间的交往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