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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制实施现状,探索影响个人签约家庭医生行为的倾向因素、促成因素和强化因素,提出增进家庭医生签约的对策,为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对象与方法本研究为以社区为基础的横断面调查。在上海市五个区县(三个试点区县,两个非试点区县)分别选取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在社区就诊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自拟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的方式完成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学特征、健康情况、就医行为与满意度、家庭医生签约状况、家庭医生制实行情况。定量资料分析主要采用t检验、x2检验、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等统计方法。运用深入访谈,收集社区病人和服务提供者(医生)对签约的反应,定性分析方法主要采用SWOT分析法。结果(1)五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已提供家庭医生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档案、就医指导、健康教育和家庭病床上门服务,而双向转诊制实施受限。各中心签约家庭医生的方式主要是门诊签约、居委签约、上门签约和社区活动时签约。(2)共计发放问卷1021份,回收有效问卷959份,有效应答率为93.9%。受调查者人群平均年龄为59.91±14.30岁,被调查者家庭医生签约率为30.2%,有69.6%的居民有签约意愿。90.3%的居民听说过家庭医生,但仅有12.8%被调查者表示对家庭医生了解程度高。(3)签约人群特征:a)签约人群女性(67.9%)多于男性(32.1%);平均年龄(65.35±11.72岁),大于未签约人群(57.54±14.68岁);职业以工人与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与高中中专技校及(67.4%);医保类型主要是职工医保(63.1%),而签约人群拥有居民医保的比例(35.0%)高于未签约人群。b)签约人群自评健康状况(2.92±0.733)低于未签约人群(3.08±0.763)。87.24%签约者患慢性病,签约者患病人数(x 2=44.50,P<0.001)服药人数(x 2=53.99,P<0.001)均高于未签约人群。签约人群较未签约人群更关注健康知识。c)签约与非签约人群的拥有的资源无差异;签约人群就医首选医院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数多于未签约人群;签约人群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满意度高于未签约人群(t=-5.824,P<0.001);d)签约人群家庭医生知晓率高,高于未签约人群(x 2=79.663,P<0.001);仅14.0%的签约者认为家庭医生帮助较大,与未签约者无差异。(4)调查发现:年龄高于70岁(OR=2.35,95%CI:1.26-4.36)、长期服药(OR=2.53,95%CI:1.51-4.24)人群签约率更高。在控制了个人特征后,发现提高居民签约的倾向因素有:就医首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OR=2.37,95%CI:1.42-3.97)、对家庭医生了解程度高(OR=6.14,95%CI:3.42-11.03)、对家庭医生的态度-愿意签约(OR=27.59,95%CI:8.39-90.67)的人群签约率高。对签约有促成作用的因素有:拥有居民医保(OR=1.65,95%CI:1.17-2.34)、开展家庭医生试点(OR=2.14,95%CI:1.53-2.99)。社区就医满意(OR=1.84,95%CI:1.30-2.60)、配药满意(OR=I.77,95%CI:1.25-2.51)、周围有人签约(OR=4.60,95%CI:3.00-7.05)对个人是否签约有强化作用。结论 上海市家庭医生制处于探索阶段,各中心实施状况不同。家庭医生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吸引的对象是老年人、就医需求高及社区就诊的居民。居民期望家庭医生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健康咨询、诊疗配药、预约门诊、配药优惠和健康管理。就医首诊机构、对家庭医生的知晓、态度、医保类型、社区就医满意度、配药满意度、周围人群签约情况以及政策推行情况对居民签约家庭医生产生影响;此外,家庭医生服务提供的内容、医生个人服务效果也影响签约;家庭医生制推行需要政策上大力推行,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应加强政策的引导,合理宣传,完善服务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