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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是—门新兴的研究课题,政府作为一个特殊且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因此,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和实践受到学术界和公众的广泛重视和关注,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也有更高的要求。从国内外已经取得的理论和实践结果来看,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主要是反映公共受托责任,并以此来解脱公共受托责任的有效依据,这就要求政府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与及时性等特点。政府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政府必须以此为依据实行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制度,构建有效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实现系统性披露政府会计信息。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拥有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概念体系,具备完善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经验,而我国理论界对政府财务报告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仍施行预算会计制度体系,其内容和体系无法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受托业绩,财务报告使用者难以客观地评价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进行相关决策,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国际参与度的提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在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迫切要求我国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迫切要求财政管理体系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因此,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作为公共财政建设和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及学术界的重视。以发达国家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实践为借鉴和参考,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切实分析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改革规范性与循序渐进性。学习西方相关的理论成果,与时俱进地积极推进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改革,确立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通过理论和现实因素两方面分析来确定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革的基点,并以此为标准来审视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使得探寻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足和相应的改进措施都有一个明确的标杆,也扩大了政府会计研究的视野,所以本文所探讨的主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改革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即明确公共受托责任为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目标,提高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构建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财务报告的层次结构,逐步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制度等方面。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从总体上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现实意义、文献回顾、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部分主要从规范分析的角度论述了政府会计信息的内涵、目标、内容及质量特征等理论渊源,简要介绍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理论基础,如公共受托责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财政理论、有效政府职能理论等。第三部分系统分析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不足,并在相关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其存在问题的成因。第四部分通过以美国、新西兰为例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描述这些国家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规范、主要内容与主要方式等方面,为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革提供借鉴。第五部分是文章的重心,它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具体提出了改革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政策建议。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构建内容复杂,要使其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必须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相互结合、相互配套、相互衔接。完善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结合日益发达的信息技术,必将为我国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绩效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