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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在婴幼儿时期就存在不公平厌恶,已经发展了公平意识。最近的研究发现,3岁的儿童已经了解了关于公平的几个准则,具备公平意识,知道怎样在自己和他人之间分配物品才是公平的,但3岁儿童的行为却不总是公平的。儿童的公平意识和公平行为出现了不一致,但我们对造成这种不一致的原因还知之甚少。关于公平行为的研究,国内主要的研究对象还是成人,对于儿童公平行为的实证性研究还不丰富,中国文化背景下儿童的公平意识和行为值得进一步探索。本研究在在国内外关于儿童公平意识和公平行为研究的基础上,考察了儿童的公平意识和公平行为的发展以及是否存在不一致以及造成这种不一致的原因。基于文献综述提出造成儿童的公平意识和实际公平行为的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儿童为了维持自己相对优势的地位,也可能是难以抑制得到更多物品的欲望,想为自己保留更多物品,而没有做到公平分配。为了探究儿童的公平意识和公平行为之间的冲突及冲突的原因,选取了一、二、三年级的小学生(年龄范围是6-7、7-8、8-9岁)进行了以下三项研究:研究一:让儿童在自己和他人间进行资源分配。考察一、二、三年级被试的分配行为是否具有公平性,分配完成后主试询问儿童应该分配几个给对方才是正确的,考察儿童的公平意识。研究二:采用年级(一、二、三年级)×分配方案(1-4、1-1、4-1)的混合设计。年龄是组间因素,分配方案是组内因素。考察自我相对优势不公平,即主试分配给被试儿童4个物品分配给他人1个(4-1);自我相对劣势不公平,即主试分配给被试儿童1个物品分配给他人4个(1-4);和公平条件下,主试分配给被试儿童和其他儿童的物品数量均为1个(1-1)。因变量是儿童对分配方案的拒绝次数。旨在研究儿童的不公平行为是不是为了维持相对优势的地位。研究三:让儿童以第三方的角度为其他两名匿名的儿童分配资源,此时儿童的分配行为与自我利益无关,排除自我利益卷入因素,研究儿童的行为是否公平。得出了以下结论:1.对儿童公平意识的研究,各年级儿童均认为分配给对方一半数量的物品才是正确的,一、二、三年级的儿童都具备公平意识。2.研究一表明儿童公平意识和公平行为差异显著,二者存在不一致。一、二年级被试实际分配给对方的数量小于认为应分配的数量。三年级儿童不存在这种差异,三年级时儿童公平意识和行为开始统一,是儿童公平发展的拐点。3.研究二中分配方案的主效应显著。儿童对自我相对劣势的不公平方案(1-4)的拒绝次数显著高于自我相对优势不公平方案(4-1)。4.研究二表明一、二年级对自我相对优势不公平方案(4-1)的拒绝次数没有差异,而三年级对自我相对优势不公平方案(4-1)的拒绝次数显著高于一、二年级。三年级儿童开始关注真正的公平,是儿童公平发展的关键点。5.在不涉及自我利益的第三方任务中,儿童的分配行为不存在年龄效应。各年级儿童分配给两个匿名儿童的数量是均等的。没有自我利益影响时,儿童的行为是公平的,说明儿童不公平行为受维持自我利益倾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