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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和陕西省,面积共计33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面积的41%;人口约1.2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4%,是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同时又是我国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地区;西北地区的生态问题,严重威胁到东部发达地区的发展。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改善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不仅能够促进西部地区林业生产力及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而且可以促进全国生产力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退耕还林还草,提高了植被覆盖度,有利于减少坡地水土流失和防治风沙区的风蚀沙化;有利于减灾防灾;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和农业经济结构;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是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本文首先对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实施基础进行分析,详细介绍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概念、组成要素、结构层次以及运行机制;其次追述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分析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的现状,从中探寻导致西北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以此作为构建西北地区生态经济建设机制的基本出发点,这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即生态环境问题上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最后在详细查阅、收集西北地区环境变化、人口、资源、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植被建设模式、现有人工植被建设所依托的自然环境条件和技术措施、植被演替等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以往相关研究成果,对西北退耕还林区进行区域划分,分析各类型区生态系统退化的状况及其所处阶段;同时结合对西北地区现有人工植被成效调查分析,归纳总结出西北地区退耕经验以及主要的退耕模式;并且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目前存在的问题,分别从相关制度建设、法律完善、资金筹措、工程质量和效益检测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