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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的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而同时在生育政策和理念的作用下人口生育率不断降低,由此产生的老龄化问题正在全球蔓延。在快速的老龄化趋势下,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受到严峻挑战,同时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也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而我国的老龄化伴随着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还具有城乡老龄化倒置的典型特征,即农村的老龄化程度比城市更加严峻,加之我国农村本身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农村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无法解决已经成为巨大的社会风险。现实的情况是,农村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仍处于起始阶段,与庞大的老年长期照护需求不相适应,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主要依靠家庭。但是现代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代际关系转变以及家庭照料资源的匮乏使得家庭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而农村养老机构发展面临重重困难,老年人社区照护是适合我国农村的理想照护模式,却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我国农村老年长期照护体系,来解决庞大的农村老年人照护需求。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产生于发达国家遭遇福利危机的背景下,其核心观点在于将福利供给主体进行多元组合,由原来的国家提供全面福利的模式转变为社会不同部门共同提供福利的混合模式,即将福利国家逐步转型为福利社会,以此来化解福利国家危机。这一理论与我国政府倡导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和社会福利多元化的发展路径具有内在一致性。本文即利用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对我国农村老年长期照护服务问题进行研究,在厘清了老年长期照护模式的基础上,对目前农村老年长期照护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农村家庭照护功能弱化,但仍占主导地位;农村机构照护面临重重困境,发展缓慢;而农村社区照护处于起步阶段,照护服务不完善这一现状。从中总结出我国农村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主要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照护资金缺乏和人力资源队伍匮乏的问题。本文根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以及我国农村独特的文化和特点,将福利的供给主体分为:政府(国家)、市场、家庭、社区、民间组织。其中,政府主要是发挥制定政策、宏观协调、加大投入、质量监管的作用:市场主要是提供营利性产品或服务;社区和家庭是提供老年长期照护的最重要主体;民间组织则是提供非营利性的产品或服务。在此基础上,从政策法律、资金筹集、人力保障、服务内容、评估支付、服务递送、管理监督这七部分内容全方位地构建起我国农村老年长期照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