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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急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我国公共管理领域研究必不可少的内容。近年来我国各类紧急事件多发,尤其是不同自然灾害的发生和所带来的危害为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履行带来了严重挑战。自然灾害普遍具有明显的季节属性和地域属性,县级地方政府往往要直接承担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主体职责。云南省范围内,自然灾害尤其是地震灾害,有越加频繁之势,省地震局甚至预测省内将发生8级以上的地震灾害,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这对云南省各级政府提高处置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县级地方政府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不仅是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有力途径,也是建立和谐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因此本文以县级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为研究的方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为深入研究剖析我国地方政府目前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建设水平,本文结合作者亲身参与的2014年“8·03”鲁甸抗震救灾行动,以灾害管理参与者和研究者的视角,从一个典型案例分析我国目前地方政府普遍的灾害管理情况,使整个研究的时效性、真实性、实用性上都具有较明显的价值。本文首先以文献研究方法界定了县级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内涵、本质、主体和功能,并着重探讨县级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要素和原则。其次,通过查阅文献和实例,分析了目前我国县级地方政府灾害应急管理现状,再结合鲁甸县政府“8·03”地震应急管理全过程,包含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灾后重建等过程,对我国地方政府灾害管理普遍存在的应急准备水平低、应急规划科学性不够、各部门间的合作不力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再次,以二手文献的实证研究方法和对个案的分析比较,针对性研究县级地方政府灾害应急管理的建设薄弱环节上的针对性解决措施,重点结合我国地方县级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建设水平进行有的放矢的攻关。基于现地调查和分析研究,综合各类资料的观点和成果,针对我国县级地方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提出以下建设思路:一是通过完善应急灾害管理法规及财力、物力、人力等资源,提升应对自然灾害事件的资源准备能力;二是通过建立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灾害信息报送、完善信息沟通网络,提升自然灾害信息管理能力;三是通过建立灾害评估指标体系、致灾因子评价系统及灾害管理成效评估机制,提升自然灾害事件的评估技术能力;四是通过创新组织机构及应急机制、转变观念、强化参与,提升自然灾害互动合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