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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安全中最重要的是石油安全。能源安全尤其是石油能源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合理的能源价格和充足的能源供给同样石油是石油能源安全的两个因素。能源国际政治系统是现代国际体系的一个子系统。能源国际政治系统处于无政府状态,不存在一个中央权威来管理和分配稀缺且具有战略性意义的能源,尤其是石油资源。各石油消费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中东石油战略,“自助”维护自身石油能源安全。作为能源消费大国的中国和日本,石油的对外依赖都很严重,石油能源战略是两国国家安全战略的重中之重。在相似的能源安全困境下,两国自助制定各自的石油能源战略。同时,国际能源政治系统是无政府状态的,加之石油资源有限。中日两国为维护自身能源安全,在石油问题上必然存在冲突。当中国为保障石油安全而采取自助行动后,日本则视其能源安全即会相应降低。这就促使日本采取相应“自助”措施,结果是大家都感到更不安全。于是,不断地“自助”产生不断地竞争。目前,两国石油能源安全战略冲突不断,尤以两国在中东石油领域内的冲突最为激烈。由于石油进口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两国在争夺中东石油进口权和在谋求中东产油国的开采权上的发生了激烈冲突。首先,中日石油资源来源渠道具有惊人的趋同性,石油对外依存度极高,且主要是中东地区。中国主张国家之间通过合作实现共赢,与日本进行能源合作符合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而日方认为,中国长期大宗买进石油将打破中东原有的石油输出格局,挤占其传统的石油供给。同时,基于结构现实主义“相对收益”理论,日本认为,日中能源合作将增进中国的能源安全,是中国在经济和军事等方面获得相对收益。这种相对利益会损害日方的国家利益。所以,在中东石油进口权上,日本选择竞争而非合作。但是,能源国际政治系统的主要行为体之间存在高度相互依存的关系。在能源国际政治系统中,“一个主要特征就是相互依存”。这是由全球能源市场,特别是石油市场的高度一体化决定的。在当今世界,包括国家行为体在内的各种政治实体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已经大大增加,完全意义上的独立和自助几乎是不可能的,国家之间的相互合作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日本是否承认或接受,中日之间进行能源合作的客观必要性和基础已经存在。两国应秉承务实,以点带面,逐步加强信任合作。中日联合议价就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