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在国际上的应用是相对久远的,而且在维护国家自身经济利益上有着重要作用。 我国在加入WTO后,也开始积极制定贸易壁垒调查规范。但是由于贸易壁垒的种类繁多,要想及时有效的对付国外的贸易壁垒,现有的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而相对应的,如何准确定义贸易壁垒的含义,何种程度的贸易障碍构成贸易壁垒调查的对象,都成为学术界和实业界急需解决的课题。 本文试图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对我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分析,并结合我国贸易壁垒调查第一案的实践,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期从法律角度全面的洞悉该制度的运行。本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论3部分,共计五章。 第一章将对贸易壁垒的定义和表现形式作出分析,并分别介绍我国和国外的贸易壁垒调查制度及其所涉及的法律内容,对我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的立法依据和立法目的作出比较分析。 第二章是从实体法的角度介绍我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首先,阐述构成我国贸易壁垒的三个实质要件:政府措施或行为,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因果关系。其次,对于调查权和解释权进行分析。 第三章是从程序法的角度介绍我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的内容,将我国贸易壁垒调查的程序分解为:调查申请、审查和立案、调查和认定三大程序,逐一按照程序的进程对每一程序作出分析和评价。 第四章是从实践的角度来分析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的现状。首先,从国内层面,通过介绍和分析我国贸易壁垒第一案指出我国该制度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接着,从国外层面,从实体法和程序法分析美国301条款和欧共体TBR,全面分析国外的相关贸易壁垒调查制度。最后,从国际层面,通过对美国301条款案的探讨,为我国贸易壁垒调查制度的建设提供前车之鉴。 最后一章通过将美国301条款和欧共体TBR与我国法律的比较和评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