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医闹事件频繁发生,医患关系的冲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法规的颁布施行,使医疗纠纷的处理更加规范化,但医闹现象却有增无减,甚至产生“职业医闹”。法律对发生医疗纠纷后的救济途径进行了规定,但患者不走法律救济途径而直接进行医闹的情况时有发生。分析这些救济途径可以发现,大多要涉及到医疗损害鉴定,所以要对法律救济途径进行完善,必须以医疗损害鉴定为突破口,找出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改革,使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更愿意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减少医闹现象的发生。本文从司法鉴定实践的角度对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进行分析,整合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基础,指出医疗损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完善医疗损害鉴定。本文先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理论铺垫,然后分析法律对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不同时期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但都可能涉及到医疗损害鉴定。再从实践的角度探讨医疗损害鉴定存在的问题,最后研讨对医疗损害鉴定的完善。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中第四及第五部分是核心章节。第一部分从医疗损害鉴定的基本概念入手,阐述了医疗行为与医疗纠纷的含义及特征,对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的术语进行详细辨析,廓清医疗损害鉴定中相关概念的演变。第二部分全面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医疗纠纷救济途径,大致可分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由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种途径,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这三种途径都可能涉及到医疗损害鉴定。第三部分对医疗损害处理的历史演变进行梳理,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虽然不同时期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不同,但都可能涉及到医疗损害鉴定,所以发现医疗损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对其加以完善成为解决医闹现象的关键。第四部分根据实践经验,详细剖析医疗损害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完善医疗损害鉴定的必要性进行本质上的分析。第五部分主要论述如何完善医疗损害鉴定。笔者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论述。其中改革临床专家见面会的模式是完善医疗损害鉴定的主要措施,同时还涉及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