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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新,对辅导员制度的历史演进规律进行研究,从中发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提出完善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思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不断推进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主体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制度以及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相关理论阐释。制度是人类交往的产物,具有规范性、历史性、系统性、中介性等特性,可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等类型。高校辅导员制度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所决定的高等教育领域内的一项具体制度,除了具有制度的特征外,同时也有着鲜明的政治性。高校辅导员制度具有促进高校和谐稳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高校中传播等功能。高校辅导员制度相关理论的阐释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其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对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及制度创新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及“又红又专”思想都是高校辅导员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演进中始终与中国实际国情相结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创新性,注重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通过与前苏联和西方发达国家中的相应制度比较,进一步发掘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所体现出的中国特色。第三部分,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历史演进及综合分析。高校辅导员制度经历了萌芽时期、建立时期、文革停滞时期、恢复时期、加强时期及创新时期共六个阶段。分析了辅导员制度制定目标、规则体系、实施范围、组织领导机构等制度内容的演进。党和政府、辅导员、在校大学生都是制度演进的主体。高校辅导员制度以渐进式、主导式、主创式三种方式进行演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及制度内部的张力都是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的动力来源。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的规律不仅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相一致,而且人的发展规律对制度的演进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辅导制度的演进也体现了路径依赖的规律。第四部分,从制度角度出发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辅导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由于制度宏观评价体系构建难度大,制度的终极价值与现实追求冲突,制度的理论研究缺乏深度与广度,制度发展不均衡等原因导致我国现行的高校辅导员制度存在制度建设落后于实践需要,对辅导员工作界定与支持不足,各机制中还存在不科学之处,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缺乏人性化,未形成完整的评价体系等问题。第五部分,现阶段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思路,包括:加强制度理论建设;寻求制度的多角度多层次发展;完善制度中的选聘、管理、考核各机制,与现行高校相关制度接轨;寻求制度中自由与权威的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协调、继承与创新的统一;讨论制度评价体系建立的可行性与基本原则,初步设计评价体系指标体系。为现阶段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