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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古典哲学中,费尔巴哈率先高扬“感性”的旗帜试图突破思辨哲学理性的迷雾,他颠覆了传统认识论意义上的感性概念从而使其获得了存在论的地位。所以,他所理解的感性即为对象性,一方面感性存在就是对象性的存在,另一方面对象的存在同时也是存在者本质的体现。这一原则的确立为解读人自身的现实存在开拓了新的视阈,从而使人自觉到自身是作为感性对象性的存在、是作为生命实体的存在,而不是单纯的精神存在物。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基本上被青年马克思所继承。但是,马克思并不是一开始就站在费尔巴哈的哲学立场上来思考人的存在问题,而有着自身的哲学前提和立场。正因为如此,他在运用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的同时也总是对它有着不同的理解,从而他不但没有落入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之中,相反把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存在提升为感性对象性活动。所以,我们要真正把握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感性存在论的超越,只能从马克思自身思想发展进程着手。这一分歧和超越恰恰体现在他关于人的存在的致思过程中。博士论文时期,关于原子的偏斜的存在论意蕴既蕴藏着马克思接受费尔巴哈感性对象性原则的可能性,又蕴藏着超越费尔巴哈存在论的可能性。社会存在思想的形成以及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无疑借鉴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原则,但是,物质利益问题的介入使得马克思不可能陷入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之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关于劳动作为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思想的确立,将费尔巴哈的感性存在提升为感性活动,从而完成了对费尔巴哈感性存在论的超越。青年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感性存在论的超越,正是我们正确解读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