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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越来越多关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国家的发展前景,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有序自主地参与政治、表达意愿,促进了农民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促进了政治民主化进程,推动了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从1988年实施村民自治以来,已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村民自治的出现,是中国农村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变迁中产生和形成的一种新型民主制度,是市场经济社会中重构农村和谐秩序的一种尝试。村民自治是农民作为农村社会的主体,自发进行的体制创新,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和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让农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方式进行自我管理,村民的主体意识得到充分激发,“主人翁”精神得到鼓舞,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得到充分激发。实践证明,实行村民自治,依靠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制度保障。同时,我国村民自治的政治参与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体多元化、非制度化参与的普遍存在、政治参与文化的缺失等诸多因素影响村民政治参与。本文将以江西省基层村民自治的政治参与为切入点,着重观察A村与M村村民自治的政治参与情况,发掘两村村民自治的政治参与不断加深所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比较两村村民政治参与氛围的异同之处,并据此提出一定的意见建议,以期为我江西省地方村民自治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村民政治参与度以及引导村民进行良好的自我管理做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