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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和意识比较薄弱、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太完善、科技创新与研究的投入不足,还有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与保护也处于不平衡之中,对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方法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知识产权保护出现盲区,没有形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就是生产力,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由于知识产权产品在中美双边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企业频繁遭遇知识产权壁垒,虽然有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外在因素,但我国自身深刻的内在原因也不容忽略。与社会经济发展及《知识产权协定》要求相比,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缺乏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比较淡薄,再加上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中美之间频繁的知识产权纠纷,严重的影响了两国之间贸易的健康发展,进而也对两国的政治关系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而我国无论是在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还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方面,都与美国有着望尘莫及的差距。我国企业受困专利已久,国际巨头纷纷争夺专利的局面,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中国企业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但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经验和国外企业还差得很远,尤其是在专利保护意识方面。绝大多数中国企业不注重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在国际市场上企业利益不断被侵犯,长期在低价竞争的泥潭中挣扎。因此,如何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何完善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以及如何让应对和妥善解决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当前我国政府和企业亟待解决的烫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