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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一直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对长期处于贫困线以下及边缘人群的农民进行“保底”救助的现实需要使得最低生活保障应运而生。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农民生活最后一道“安全网”,对促进贫困居民的生存问题、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993年,上海首先进行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试点,经过十几年探索研究,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国务院于2007年7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是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起点,具有起步晚,人口基数大等特点,因此在探索中存在很多的漏洞,需要进行及时完善和改进。本文通过对学术界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研究成果进行系统的梳理,以西部地区的贫困县域—盐池县,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盐池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和调研阶段正在接受低保救助的居民进行访谈,对盐池县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盐池县农村低保实施的现状,揭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借鉴实行农村低保的日本国家及国内低保制度实施比较完善的地区的经验,提出完善盐池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建议,并从低保对象、低保标准、配套设施完善、人员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阐释。针对前人研究的基础,在内容和观点上有所创新,针对盐池县的特殊性,提出完善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做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为盐池县政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