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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现了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的不良趋势,而涉黑、涉毒等新特点也逐渐让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面临更大挑战。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设置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案件特别程序;与此同时,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等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法律文件。然而,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尚处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步阶段,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包括:(一)立法不完善,存在法条规定粗糙、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二)我国缺乏恢复性司法理念及措施;(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专业队伍力量薄弱。面对这些问题,如何完善未成年刑事司法制度以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分子的目的,已经成为一大课题。本文将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介绍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起源、基本原则和概念。在这一章中,笔者首先介绍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在美国诞生、发展以及如何由美国逐渐向周边国家辐射的过程;同时笔者通过介绍经典案例阐明国家亲权主义逐渐凌驾父母亲权之上的过程,紧接着,笔者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的概念学说和基本原则,笔者通过对目前我国学界对概念学说及基本原则的讨论,进而归纳总结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概念及必不可少的基本原则。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双重保护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第二部分是介绍外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状况,笔者选取了美国、日本、德国三个较为典型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系统的介绍三个国家的立法经验,笔者得出以下结论:1、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不是惩罚制度,应采用刑罚轻缓化的政策;2、惩罚、羁押不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矫治才是硬道理;3、恢复性司法措施应当被大量采用,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让未成年犯罪人得以再社会化。第三部分着重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现状和存在的缺陷,其中缺陷主要表现在立法缺陷、恢复性司法制度的缺失、以及福利制度的缺失这三方面。第四章则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完善立法、建立专业司法队伍、引进恢复性司法制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