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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中因年轻人数量减少、老年人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保障。我国人口众多,老年人口比例逐年上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也愈发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重点关注,虽然我国在1996年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通过十多年的发展,这部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对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由于立法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起不到实际作用。近年来,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这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严重影响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在人口老龄化社会的今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而且老龄化进程快,经济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老龄化进程,我国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压力。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关系着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老龄化社会下我们更应当注重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面临着老龄化程度高、老龄化进程快和未富先老等一系列客观问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很大的养老负担。而且我国关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空缺。为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权和对医疗卫生的需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以便更好地加以应对。因此,老龄化社会下如何有效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成为十分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要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首先要重视老龄化问题,意识到老龄化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一系列压力和危机。其次要分析老年人享有的特殊权益和实践中老年人权益受侵害的现状,通过对相关立法的分析并对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进行研究,制定完善的措施加以应对。我国在1996年制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很大程度上引导了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可谓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大进步,然而在十多年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发达国家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大多走在世界前列,其合理的经验和措施值得我们研究,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经验做法也可以适当为我们所用。当前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同的法律之间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条文有相互冲突之处,导致司法操作困难;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且现存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城市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有差别对待的嫌疑;公民的养老观念传统单一,尤其是老年人不愿接受社区养老、老年机构养老的模式。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制定和修订老年人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分析《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不足之处,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形成完善的老年人法律权益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让老年人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还要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老养老的观念,形成全民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最后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养老机构,并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建立社会养老机构,并使之规范化;政府还应逐步引导公民转变养老观念,形成多元化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