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超越——我国政府改革官僚制范式的双重任务

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ish_FF131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理性官僚制是作为一种适应现代化生产方式的社会治理的行政管理模式,被证实为普遍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是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组织形态。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时代的来临,不仅改变了经济运行环境,而且引起了社会、文化和政治等领域的深刻变革。这种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的进程,对政府的管理、决策以及服务能力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官僚制运作下的西方政府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一方面,无力应付自身机构膨胀、财政开支加大的困境;另一方面,行政效率低下和管理成本过度增长,面对国际竞争激烈、信息化社会带来的挑战,迫于政府机构内部的需要和公共舆论的外部压力,西方国家纷纷掀起了行政改革的浪潮。在市场经济、政治体制相对完善和信息技术、知识经济相对发达条件下,对现代理性官僚制提出了质疑,韦伯的理性官僚制在后工业时代成了低效率和反民主的同义词,理性官僚制究竟是走到了尽头,还是依然具有生命力?对于和西方发达国家有着不同历史背景和改革路径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否应该抛弃这一模式直接进入所谓的“后官僚制”行政?在对官僚制进行梳理和剖析的基础上,并对中国自身传统与现状的深层体认之后,该文认为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政府改革关键时期的中国政府改革而言,理性官僚制无疑是具有指导和现实意义的。可以说,对于目前正处于理性官僚化不足状态下的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理性官僚制仍具有其合理性的价值,在有选择性地吸纳新公共管理合理建议,克服官僚制本身的缺陷的基础上,按照理性官僚制的逻辑全面改造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使中国的行政管理最终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由人格化管理到非人格化管理、由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根本性转变,才是中国行政改革最合乎国情的路径选择。本文通过借鉴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着重剖析中国的行政体制,并试图在中西方差异的比较分析基础上找出中国行政改革的出路。文章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理性官僚制的涵义,介绍官僚制的起源、概念等问题。第二部分是理性官僚制的合理内核,即存在价值。通过对官僚制特征的分析,指出正是理性官僚制合理内核,才使其具有继承性。第三部分是理性官僚制面临的困境。主要通过对官僚制面临的局限性进行客观分析,把握“超越”官僚制的实质在于克服官僚制面临的困境。第四部分是考察中国的现实对理性官僚制的需要。主要是对理性官僚制在中国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来证明理性官僚制适应中国的行政现实。第五部分是我国行政改革的路径选择,一方面继承官僚制合理内核;另一方面,克服官僚制的缺陷。科学构建适应中国行政发展的官僚行政体制。
其他文献
学位
本文借丰富的历史资料和研究的既有成果,以宪法的人权保护为切入点,将国内与国外,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状况加以综合研究,在人权保障的国际大背景下,充分论述了我国公民宪法
继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后,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重申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的核心,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点,给现有法律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其中包括在线履行地的确定问题。在线履行地的确定,对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影
情事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指在合同订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使合用履行艰难或无意义,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
税法价值是税法制定、执行和完善的最高准则和最终目标,作为经济法部门法的税法,其所秉承的价值与经济法是不可一概而论的。与经济法对于效率的珍视不同,在税法价值体系中,公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