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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外国直接投资(FDI)对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外国直接投资(FDI)也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带来大量资金、技术经验和先进管理方法的同时,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规制,使其在合理的“游戏规则”及政策导向的框架内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也有可能给中国的经济运行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尤其当前外国直接投资(FDI)在中国的投资方式已经发生重要转变,一些重要或知名的企业的控制权落入外国投资者手中,学术界对外国直接投资(FDI)是否已经威胁中国经济安全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8月1日正式生效,其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弥补了以往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法律空白缺陷。但是,是否应当通过《反垄断法》来规制外资并购保证国家安全,以及如何有效构建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论文以《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为视角,通过介绍外资并购在中国的发展及现状,具体分析《反垄断法》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借鉴国外优秀立法经验,着眼于中国现行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提出对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理解以及对完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思路及建议,希望对今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所裨益。论文共分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通过概括介绍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说明外资并购当前在外商直接投资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结合当前中国外资并购所呈现出的控股权要求等新特点,为下文探讨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可能所造成的影响提供实例说明。第二章阐述外资并购与国家安全的关系,首先论述并购的理论含义以及笔者对国家安全的理解,进一步论述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可能带来的影响,以此表明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存在的必要性。第三章以《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为切入点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分析与评价,通过对《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分析,说明由于反垄断审查和国家安全审查由于存在价值取向上的矛盾,导致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不适应性,并指出当前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机关不明确,审查标准模糊等缺陷。第四章主要介绍美国、日本、加拿大的立法经验。通过对美国“埃克森—弗罗里奥”条款及其修正案“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加拿大《外国投资审查法》及其C-59修正案、日本《外资法》、《外汇及外贸管理法》等国外优秀立法的介绍,为完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供参考。第五章提出笔者对完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在前文对中国国家安全审查进行分析评价以及对国外优秀立法经验介绍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应当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专门立法,并在立法中对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在法律层面为保障中国国家安全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