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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宪政制度和法治的模式诞生于西方?马克思.韦伯和昂格尔都不约而同的谈到了基督教是宪政制度和法治模式的文化土壤。基督教不是一种政治学说,而是一种救世说。政治问题只是作为信仰的边缘问题被提到。但是基督教却是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它使西方人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个人和世俗国家。正是这种“天堂和尘世”的二元思维彻底改变了西方人的政治生活,孕育出资本主义宪政制度。本文从四个方面来论述基督教对自由宪政的贡献。 第一章从分析基督教传入欧洲成为主流宗教信仰前,古希腊、罗马的公民观念入手,探讨当时的民主政治观与基督教宪政观的区别。其本质区别就在于当时的政治共同体不存在“公域”与“私域”的严格区分。古希腊公民完全融入城邦。参与城邦政治和公共管理是最高的人生价值追求。当时的公民权利主要是一种参与政治生活的资格。罗马人首次在个人和国家之间划出界限。但当时的公民资格概念也是一种道德理念,反映人们对公共安全和公共事务的关怀。公民个人和帝国的安危相比算不上什么。在古希腊和罗马,宗教信仰和政治生活紧密相联。宗教不是个人的私事。古希腊和罗马的神也不是个人的神,而是家族、部落、国家的神。 第二章论述了基督教如何将个人从社会和国家的无限权力下解放出来。基督教提升人的尊严是通过把人“一分为二”来实现的。基督教信仰区分了人的灵魂与肉体,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天堂幸福与世俗幸福。通过把前者从后者中剥离出来与上帝建立直接联系,从而赋予人的精神生命以某种高于世俗秩序的神圣意义和独立价值。我们今天讲的宪法权利就是一种个人的权利,是个人对抗国家干预的权利。这种宪法权利带有强烈的超验色彩。 第三章论述了基督教的“幽暗意识”是有限政府理念的价值基础。《圣经》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这一部分从分析《圣经》中对“世俗权利”的记载及神学家的阐释入手,论证了基督教从根本上改变了西方人对国家的态度。基督教追求灵魂得救的超越主义价值观和对彼岸命运的信念,降低了国家和政治生活在人们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基督徒把世俗国家看成是朝圣旅途上的客栈,是黑暗、短暂、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