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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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破产试点下个人破产案件经验的积累以及学界对个人破产理论的不断深入研究,我国民众对于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维护债权人利益、挽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是个人破产立法的主要目标,这也使得破产免责制度在个人破产中处于核心地位。该制度体现着个人破产的法律保护和救济功能,其能够缓解债务人的债务僵局并减轻债务人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压力,鼓励诚实的债务人重新进入社会。现如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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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破产试点下个人破产案件经验的积累以及学界对个人破产理论的不断深入研究,我国民众对于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维护债权人利益、挽救“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是个人破产立法的主要目标,这也使得破产免责制度在个人破产中处于核心地位。该制度体现着个人破产的法律保护和救济功能,其能够缓解债务人的债务僵局并减轻债务人经济、生活中的巨大压力,鼓励诚实的债务人重新进入社会。现如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建立了个人破产免责制度,但目前我国并未对个人破产进行全国统一立法,只是在少数发达地区进行个人破产试点以及个人债务清理制度。在理论上,我国对个人破产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理论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这两个方面,对其具体制度的精细化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首先介绍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基本概念,然后对国内外破产免责制度的历史进行梳理并探讨破产免责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其次,通过介绍个人破产在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司法现状,探寻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在适用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包括如何识别诚实债务人、如何防范逃废债行为以及重整计划的免责标准问题;最后,通过探究其他国家和地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立法以及司法状况,在结合我国目前法制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基础上,从中借鉴,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首先,构建识别诚实债务人的识别机制;其次,建议选取许可免责的模式,为债权人设置撤销权,同时对破产债务人予以失权和复权的限制;最后,关于免责的比例标准问题也不应该实行一刀切,应根据破产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划定免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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