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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和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今,新型城镇化逐渐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下,新型城镇化也贡献了巨大的力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前提。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有着相辅相成,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关系,它既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义,也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关注。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入法,不仅对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回顾以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走了一些弯路,导致“城市病”的出现,带来了环境的污染,直接限制了生态文明发展,使城镇化的发展无法向好建设。因此,治理环境,保护生态,是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是每个公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的基础条件。传统的发展模式带给我们城市发展的阵痛,造成诸多问题和危害,我们必须转变视角和思维谋求新的发展,在城镇化建设中全面融入生态文明理念,为建设成为低碳、绿色、智能、集约化的新型城镇而努力,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社会才能进步。本文以天津市武清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环境治理为实例,重点分析其中政府职能的发挥,主要研究内容有:第一部分,从相关概念以及相关理论入手,介绍环境治理的备选模式,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政府环境治理建立初步的框架,并通过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关系,突出表现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通过简单梳理研究对象的发展状况,首先介绍我国环境治理的现状,引入到武清区环境治理的现状上,从环境治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层面概括武清区新型城镇化中环境治理的现状,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探究和分析,找出其产生的重要原因。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路径,合理在新城镇建设中融入生态理念,从治理主体、参与机制、监督机制、产业结构等方面阐释应对之策,以便能够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较好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