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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损害赔偿法中的损益相抵规则展开了研究。在研究思路上,从损益相抵的问题性质入手,展现了该规则在我国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中的现状,继而对损益相抵的概念、理论渊源、立法例等基本问题展开研究,并深入分析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最终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在研究方法上,运用比较研究和实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损益相抵规则的理论与我国的司法实践相结合。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问题提出:损益相抵的问题性质及在我国的境遇。从两个案例的分析入手,提出损益相抵并非仅是简单的事实判断或法律技术问题,而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判断和法律适用问题。在此基础上,展现了我国对此问题的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现状,分析了对损益相抵规则进行研究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理论溯源:损益相抵基本问题的展开。主要综合归纳了损益相抵规则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理论根据,对损益相抵进行了历史考察和域外考察。对损益相抵的理论根据问题,在传统的利益说和禁止得利说的基础上,对学界目的论的解释进行了阐释。为了进一步明确损益相抵的内涵,还对损益相抵与过失相抵、减损规则、让与请求权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第三部分实务探讨: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方法。结合大量案例和实务问题,详细分析了损益相抵规则的三个构成要件,即损害赔偿之债成立;赔偿权利人因同一损害事实而受有利益;损害事实与所受利益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损益相抵规则应当如何具体适用,如何具体计算以及适用中的相关程序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中是否适用损益相抵进行了初步的延伸讨论。第四部分立法建言:关于建立我国损益相抵制度的初步建议。针对我国尚未明确规定损益相抵制度的现状,分析了原因,从立法方式、立法内容以及立法步骤方面提出了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