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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协调发展,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任务。农业龙头企业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本文以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和路径为研究对象,在回顾、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分析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宏观背景的变化入手,提出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和路径这一理论与实践问题,继而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角度,阐述和论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和路径,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阐述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阐述了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宏观背景的变迁以及城乡一体化的理论渊源、主要目标任务。第三部分为理论分析,侧重从理论上阐述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和路径选择。第四部分为实证分析,以江西省为例,通过收集农业龙头企业样本数据,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和路径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为结论和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观点如下:(1)随着我国“三农”形势的变化及其工作重心的演变,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及其路径也需要体现“稳中求进”的要求,从适应“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转变到适应“城乡一体化”的需要。(2)“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可以从第一产业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的偏差、产业结构偏离度、二元结构强度系数、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观测。与此相联系,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不断增长;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在企业的整体增长中应处于核心地位并有逐年上升态势,或者主营业务增长至少不低于企业的整体增长;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特色化不断拓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格局不断扩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数量和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数量稳定增长;在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中,“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不断发展。(3)在实证研究中,反映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政策目标的具体观测指标可以采用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率、农业龙头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占比重、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状况、农业龙头企业合同订单直接带动农户的数量、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数量、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作社连接带动在册农户的数量、农业龙头企业连接合作社的数量等指标。(4)实证分析表明,影响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目标实现程度的主要因子有四个,分别是“企业的市场绩效因子”,涵盖企业的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年销售总额、自有特色产品销售总额和以合同订单形式带动农户数量等4个观测指标;“企业的组织绩效因子”,涵盖企业带动在册农户数量和连接合作社数量等2个观测指标;“企业的核心增长因子”,涵盖企业的主营业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比例、主营业务增长率等2个观测指标;“企业的就业贡献因子”,指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的数量。(5)实证分析表明,在根据江西省有关文件选取的10个方面的扶持政策路径中,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正向影响的有政府的重点支持、财政支持、自有品牌建设和政府基地方面的支持等4个方面。相应地,设立风险基金或利润返还、政府或农业部门产业支持、奖励性金融支持、省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支持、支持建设自己的物流体系和技术创新方面的优惠扶持等6个方面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目标的实现产生负向作用。(6)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市场绩效、企业的组织绩效、企业的核心增长力以及企业的就业贡献等四个方面。第二,在一段时间之内,需要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目标及其路径进行动态检视。当前,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宏观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扶持龙头企业的理论依据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很有必要及时评估各种现有的扶持政策措施的实际作用是否匹配。第三,比较保守地看,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是一项带有基础性、长远性的重要政策措施,应当继续加大扶持力度,选准扶持项目,有计划、有安排地延续下去。